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6月18日至8月9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省审计厅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2024年10月30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强化政治担当,深刻领会巡视意义。厅党组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整改责任。迅速制定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厅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委关于巡视整改的工作要求,专题部署整改工作。厅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问题,调度工作进展。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工作督导,以钉钉子精神推进整改落实。
(三)深挖问题根源,从严从实剖析原因。集中整改期间,厅党组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3次专题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结合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系统查摆问题根源,以高度政治自觉落实问题整改,以整改成效推动审计质效跃升。
(四)狠抓整改质效,系统推进任务落实。认真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紧扣整改落实方案和“三个清单”,深刻剖析根源,以点带面,系统整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健全长效机制。自觉把巡视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推动高质量审计结合起来,确保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检验巡视成果。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方面
1.关于“及时跟进谋划审计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我省审计工作。二是开展重大专项资金审计,着重关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政策落实情况、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建设和绩效监督情况等。
2.关于“对流域综合治理战略未单独立项开展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党组会专题传达相关会议精神,结合职能职责研究部署审计机关贯彻落实措施。二是开展审前调研,组织实施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审计调查。在市县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中将流域综合治理战略、规划的制定和落实等情况作为重点审计内容。三是深入贯彻省委关于支点建设的总体部署,印发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
3.关于“指导督办力度不够,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下发工作提示督促未设置秘书机构的市县党委审计办完成整改。二是将市县党委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纳入市县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三是梳理党委审计办运行情况,提出建立完善党委审计办运行机制计划。四是结合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开展调研和督导。
4.关于“未严格按要求实现5年审计全覆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审计全覆盖要求。二是不断完善市县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库,精准选择审计重点。
5.关于“有的省直单位较长时间未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较长时间未开展经责审计的省直单位开展经责审计或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二是对近年来主要领导干部变动的省直单位进行摸底,持续更新审计对象库,并根据省委审计委员会要求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6.关于“2021年以来,农业防灾减灾和救灾类资金未按全覆盖要求开展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相关审计项目对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二是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审计项目中持续关注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三是与相关主管部门共同推动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7.关于“对重点民生资金使用效果跟踪监督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相关单位开展部门预算和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民生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二是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开展殡葬和公办福利机构管理服务专项审计调查,指导部分市县审计机关开展捐赠款物、财务收支等审计项目。
8.关于“地方金融机构审计覆盖面不广”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对十堰、宜昌两地相关法人金融机构开展审计,并将在后续年度持续开展审计。
9.关于“坚持以审促治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实施的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全部界定责任,定责率达到100%。二是在市县党政经济责任审计中明确各模块发现问题定性口径和定责标准,促进问题定责精细化、规范化。三是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年度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会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审计结果反馈。
10.关于“对市州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提出水污染问题,确认整改完成,中央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又发现水污染问题并通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已确认整改完成问题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复。二是督促市州迅速对中央环保督查涉及的水污染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三是赴相关地方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11.关于“对省纪委监委通报典型案例时指出的突出问题,在相关审计中均未得到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4家省属企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计关联交易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评估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交易条件是否公平,交易双方权益是否平等,特别是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企业利益等问题。二是对省纪委监委近年通报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认真借鉴通报指出问题,重点审计相关情况,在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中予以明确。
(二)关于“履行核心职能职责,着力推动审计高质量发展有短板”方面
12.关于“对财政安全风险防范监督有漏洞,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发挥预警作用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将债务风险作为审计监督的重点内容,对大财政体系建设推进情况和“三资”清理盘活情况进行专项调研。二是举一反三开展整改,起草关于加强全省财政审计监督的指导意见,指导推动政策及时落地。三是履行国家安全经济领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对相关情况开展审计。四是组织开展全省财政审计业务培训,有效提升审计人员风险敏感度与专业判断力。
13.关于“对金融风险防范监督有弱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督促相关金融机构进行整改。二是督促涉及到的金融机构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对负责相关金融机构整改工作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会同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地方金融监管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试行)》,推动审计监督与地方金融监管相互贯通、有效衔接、优势互补、同向发力。
14.关于“银行违规发放贷款,支行实施的经济处罚轻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相关银行按程序对涉案人员进行追责处理。二是督促相关银行加大案件跟踪力度,待案件判决后,及时采取民事诉讼等手段挽回损失。
15.关于“在审计中,未对系统内可能存在的同类违规问题及相关风险作识别及了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相关金融审计项目中,将同业拆借、同业存单、贴现等同业投资业务作为重点审计事项。二是在开展政府及所属国有企业投资基金审计前,赴相关地方和单位进行调研,认真分析研判重要问题、重大风险,并将相关内容纳入重点审计事项。
16.关于“对粮食安全风险防范监督不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牵头处室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持续加强审计程序规范性学习。优化组织方式,采取同级审方式指导相关地方审计机关开展储备粮审计。二是组织对省直相关单位开展预算执行审计,持续关注粮食安全等相关事项。三是加强与粮食安全主管部门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掌握粮食稳产等保障政策。
17.关于“应定责未定责、重责轻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巡视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组织对相关省属企业开展经责审计,相关问题办理移送。二是加强问题定责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报告反映问题100%定责。
18.关于“未按相关规定予以定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巡视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上年度实施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均全部界定责任,充分发挥审计利剑震慑作用。二是2025年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聚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报告反映问题确保全部界定责任。三是在厅机关“晒说评比超”活动中将经济责任审计责任界定是否恰当纳入评分标准,确保审计发现问题责任应定尽定。
19.关于“责任处室履行审计质量把关职责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强化《审计业务专题会议制度》《审理会议制度》等制度办法执行,有效防范审计风险,提升审计质量水平。二是就履行审计质量把关职责不够的问题进一步开展谈话提醒,严格落实审计业务会议制度。
20.关于“审计整改机制落实不畅”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聚焦审计工作报告中经责审计整改工作,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二是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列为每年审计项目“规定动作”,紧盯“反复出现、经常发生”的问题,切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常态化工作。
21.关于“审计监督整改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向省委、省政府报送关于15个市县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有关情况的报告,督促相关省直部门切实落实指导监督管理责任,提高问题整改率。二是印发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科学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牵头单位,督促落实整改责任。
22.关于“2023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缺乏佐证材料,未移交相关部门处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敦促相关单位提供问题整改佐证材料并及时归档,对相关处室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认真落实整改督促责任,推动相关地方召开教育警示大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谈话。督促相关单位完善管理制度,召开党委会查摆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23.关于“跟踪督促整改不实。持续跟踪被审计单位落实问题整改不主动,督促被审计单位报送整改报告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审计项目台账进行全面梳理,督促报送整改情况。二是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报送整改报告,持续推动审计整改工作。三是起草审计整改督办工作规程,开发审计整改信息系统,进一步推动审计整改台账规范化管理。
24.关于“未按照审计署要求,建立系统完备的全省内部审计法规制度体系,对内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未落实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推动审议通过《湖北省内部审计条例》并印发条例实施工作方案,确保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到位。二是通过全省内部审计工作培训、送法上门、条例宣讲培训等方式,推动全省各地各单位健全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和体系,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建设。
25.关于“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单位未指导其建立内审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赴权力集中、资金密集单位开展调研座谈,推动建立内审工作机制,相关单位已成立内审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相关工作机制。二是印发《〈湖北省内部审计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方案》《2025年内审工作要点》,对建立健全内审工作机制作出部署安排。邀请省直单位分管内审领导参加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培训。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作风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不力”方面
26.关于“作为政治生态分析联席会单位,在自评中未坚持问题导向刀刃向内”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在政治生态及领导班子政治素质分析研判自评中,坚持实事求是,从严评价。
27.关于“开展警示教育不够,‘以案促治’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化纪律教育,成立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召开全省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专题辅导。利用审前培训等时机作纪律宣讲,警示审计干部学纪明纪守纪。二是制发厅党组2025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年度党建责任内容、重点工作、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向纵深发展。三是严肃执纪问责。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并在全厅通报处理情况。深刻剖析违纪违规问题原因教训,在全厅开展“以案四说”,发挥“惩处一人、教育一片”效果。
28.关于“被举报查实问题处理结果未在本单位公开”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化审前廉洁从审教育,运用审计系统违纪典型案例作纪律宣讲,警示审计人员学纪明纪守纪。二是全面检查审计组党建和廉政工作情况,现场指出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并定期通报情况。设置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信箱,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件。
29.关于“对审计组开展日常监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参加信息化办案、审查调查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加强纪检监察纪法知识和审计业务知识学习,提升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本领。二是加大廉洁纪律监督检查力度,探索外派审计组监督检查模式,开展明察暗访和飞行检查。对2024年以来审计现场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三是加强信访反映问题、受理问题线索的深挖细查,优先办理巡视移交信访举报。
30.关于“落实《湖北省审计厅审计现场管理办法》不到位,对审计组临时党支部开展‘两巡查’未实现全覆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湖北省审计厅审计组党建廉政检查办法》。二是与纪检监察机关充分沟通协调,实现省厅派出审计组党建、廉政等工作全覆盖检查,并同步对被审计单位开展审计廉政形势、审计廉洁纪律宣讲。三是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对检查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31.关于“移送问题线索不精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见人、见事、见责任、见后果”标准要求,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应移、尽移、快移。加强与省纪委监委沟通,起草移送问题线索及处置工作办法。二是先后赴各单位调研,形成调研成果《串标问题定性及取证研究》。举办厅机关业务培训,进行专题讲解,提高问题定性精准性。
32.关于“违规使用中介机构”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抓好审计署检查指出问题的整改,进行谈话提醒,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聘中介机构,规范中介费用支付管理,加强中介机构审计质量管控。
33.关于“项目审计违反外聘人员管理相关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订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明确审计组须加强对外聘人员管理。落实审计组组长负责制,审计现场工作结束前,审计组按要求召开会议,集体研究讨论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由审计组主审履行起草审计文书和信息等职责。
34.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结算审计时,对总承包项目进行复核和内部审核。二是修订完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明确专业服务复核机制。
(四)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不足,党的建设存在短板”方面
35.关于“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未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实施“三步走”清理行动,全面梳理我厅历年来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情况,形成清单并报审计署备案。二是明确“三不参与”原则,做好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台账登记,落实常态化管控和备案管理,确保整改成效长效化。
36.关于“基层组织建设有薄弱环节,部分党支部排名连续三年靠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优化基层党组织结构。将派出处党支部进行整合,成立联合党支部,配强组织力量,开展交流活动,互鉴互学经验。二是广泛开展党建品牌创建、支部工作法创新活动,深化“把支部建在审计点上”党建品牌。三是坚持每月向基层党支部下发《机关党建工作清单》,制定党建、廉政、保密检查工作方案,定期深入审计一线检查支部党建工作,对相关党支部重点跟踪检查。四是强化“一对一”联系支部工作责任制,对相关党支部实行重点指导帮带。五是举办机关党建业务培训,进行专题授课辅导,分享经验做法,提出对策措施。
37.关于“存在重考核轻整改现象,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党支部未进行约谈和督促整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订整改约谈工作实施方案,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党支部和兼职党务干部进行分层级约谈。二是根据问题报告形成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时限,责成专职党务干部跟进督导整改落实。三是将整改问题列为季度党建工作专项检查重点内容,整改成效作为支部年度党建考核重要内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突出政治标准,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着力强化厅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和作风锤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把准目标任务,以奋发有为的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湖北审计机关落地见效。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研讨、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优化议事决策机制,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坚持政治强审,依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探索审计高质量发展的“湖北路径”。聚焦“七大战略”实施,将审计工作深度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崛起战略支点建设和“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权力规范运行等重点,加大审计力度,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为支点建设提供有力有效的审计支撑。
(三)压实政治责任,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巡视整改作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提升工作质效的有力举措,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治审政治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巩固学习教育成果,从严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着力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让审计干部自觉养成在监督下工作、学习和生活的行为习惯。加强同纪检监察机关沟通协商,共同推进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做细、专项监督做深,着力构建源头预防、过程管控、闭环管理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四)建强政治机关,锻造堪当重任审计铁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深化模范机关、清廉机关建设为牵引,以“干部素质提升年”“科学规范提升年”“审计作为提升年”行动为抓手,以高质量党建为推动审计工作、助力支点建设提供坚强保障。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标打造经济监督“特种部队”重要要求,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六大行动”。健全干部关怀机制,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注重解决干部职工实际困难,有效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10月20日至11月7日。联系电话:027-87252517(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邮政信箱:武汉市武昌区天鹅路3号(省审计厅人事处);电子邮箱:hbssjtrsc@163.com。
中共湖北省审计厅党组
2025年10月20日